Java this關鍵字:區分變量,快速掌握
Java中this關鍵字指向當前對象的引用,核心作用是解決變量衝突、構造方法複用及簡化對象操作。 1. **區分變量衝突**:當方法局部變量與成員變量重名時,用this.明確訪問成員變量(如this.name),避免局部變量覆蓋成員變量。 2. **調用其他構造方法**:通過this(參數)在構造方法首行調用本類其他構造方法,避免代碼重複(僅可調用一次)。 3. **實現方法鏈**:在方法中返回this(如setter方法返回this),支持鏈式調用(如obj.setName().setAge().show())。 注意:靜態方法中不可用this(無對象上下文),且this是不可修改的引用。合理使用this能使代碼更簡潔、結構更清晰。
閱讀全文Java繼承語法:子類如何繼承父類,簡單理解繼承關係
文章講解Java繼承,核心是子類複用父類屬性方法並擴展,通過`extends`關鍵字實現。父類定義共性特徵(屬性/方法),子類繼承後可添加特有功能,需滿足“is - a”關係(子類是父類的一種)。子類可繼承父類非`private`的屬性/方法,`private`成員需通過父類`public`方法訪問。子類可重寫父類方法(保持簽名不變),通過`super`調用父類成員或構造方法(構造方法中`super()`需放首行)。繼承優點是代碼複用、擴展性強、結構清晰,注意單繼承限制、`private`成員訪問規則及方法重寫規則。
閱讀全文Java類與對象:從定義到實例化,面向對象基礎
面向對象編程(OOP)核心是將現實事物抽象爲“類”(對象模板,含屬性和方法),再通過“對象”模擬操作。類如`Person`包含`name`、`age`屬性和`sayHello`方法;用`new`關鍵字創建對象(如`Person person = new Person()`),通過`.`操作符訪問成員(賦值或調用方法)。構造方法可初始化屬性(如`Person(String name, int age)`)。注意命名規範(類名首字母大寫,成員小寫)、默認值、對象獨立及封裝(成員變量建議`private`,用`getter/setter`)。掌握類與對象是後續學習封裝、繼承、多態的基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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