Java構造方法:初始化對象,與普通方法的區別

Java構造方法是用於初始化對象的特殊方法,特點是名字與類名相同、無返回值(無void),創建對象(new時)自動調用,不可用static等修飾。作用是給對象成員變量賦初始值,分無參(默認提供,有有參構造則消失)和有參(靈活傳參)。與普通方法區別:構造方法無返回值、自動調用、僅初始化屬性;普通方法有返回值、手動調用、定義行爲,構造方法不可繼承,普通方法可繼承重寫。注意:默認無參構造僅在無其他構造時存在,構造方法不可單獨調用,可重載(參數不同)。掌握構造方法能正確初始化對象,避免默認構造消失等錯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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Java對象創建與使用:類、實例化、成員訪問,零基礎上手

這篇文章介紹了Java中類和對象的核心概念及使用方法。**類是對象的模板**,定義對象的屬性(成員變量)和方法(成員行爲),語法包含成員變量和方法的聲明,構造方法用於初始化對象(無返回值,與類名相同)。**對象是類的實例**,通過`new`關鍵字創建,語法爲“類名 對象名 = new 類名(參數)”,創建後可通過“對象名.屬性”或“對象名.方法()”訪問成員。多個對象屬性獨立,例如可創建多個不同屬性的`Student`對象。注意事項包括:構造方法無返回值,默認無參構造方法;成員變量有默認值(如`int`默認0,`String`默認`null`);必須通過對象訪問實例成員。文章強調類與對象的關係,即類定義模板,對象存儲數據並執行方法,是Java面向對象編程的基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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Java類與對象:從定義到實例化,面向對象基礎

面向對象編程(OOP)核心是將現實事物抽象爲“類”(對象模板,含屬性和方法),再通過“對象”模擬操作。類如`Person`包含`name`、`age`屬性和`sayHello`方法;用`new`關鍵字創建對象(如`Person person = new Person()`),通過`.`操作符訪問成員(賦值或調用方法)。構造方法可初始化屬性(如`Person(String name, int age)`)。注意命名規範(類名首字母大寫,成員小寫)、默認值、對象獨立及封裝(成員變量建議`private`,用`getter/setter`)。掌握類與對象是後續學習封裝、繼承、多態的基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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